进入新世纪以来,人们对 教育平等和教育公平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,平等教育问题日益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。针对目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严重不均衡,中共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在《光明日报》发表的《我们应该如何办教育》的文章,深入阐述和分析了当前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,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“无差别教育”的观点,使人为之欣慰,令人三思。
一、无差别教育与教育平等思想一脉相承
教育平等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方面,是伴随着社会的政治民主进程向前发展的,基本内涵不断深化,人们对教育平等的追求也逐渐深化,直至今日成为热门问题。教育平等概念又是一个历史的范畴,每前进一步又无不打上历史的烙印。
一是就学机会平等,也即起点上的平等。每个人不受任何性别、出身、宗教、政治信仰、经济地位、居住环境、社会阶层、地区条件等影响,均具有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。 18 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基本于“天赋人权”的思想,赋予“教育平等”以人权的意义。经过美国独立战争与法国大革命,终于在法律上否定教育特权,确认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,《联合国人权宣言》第 26 款对这个观点作了很好的概括“不论社会阶层,不论经济条件,也不论父母居住地,一切儿童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”。为了使法律认可的平等教育权利得以实现, 19 世纪西方出现了“公立教育”,并陆续实施“义务教育”、“免费教育”。
二是教育条件平等。主要指资源投入,包括师资力量,学校管理者素质,学校外部的各种因素,学校内部的各种物质条件等。由于观因素的不断变化,不可控制,就造成了教育过程中条件不平等的广泛性和现实状况。教育过程中所包含的条件之多和某些客因此,在法定的受教育阶段,不仅要求人人有学上,而且在受教育年限、学校类型、学校条件、教育内容等方面应当体现平等。意大利 1948 年宪法就规定:“学校为一切人开放,起码授予 8 年的初等教育是免费的,凡有能力成绩出众者,即便穷人也能达到学业的最高程度的权利。共和国采取考试、授予奖学金及家庭津贴等其它措施,使此种权利得以实现。”
三是教育效果平等。指最后目标而言,要求学生经过平等的教育走出校门时,能获得相同的学业成就。从而使不同社会出身的儿童在起点上的距离得到消除,实现实质的受教育平等。上世纪 60 - 70 年代,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通过了立法规定,学校有接送学生的责任,取消学校种族隔离,采取黑人和白人混合就学,使黑人学生自尊自爱自强,信心增强,学习成绩显著提高,使受教育者获得充分自由的发展,达到教育效果的平等。非洲国家南非,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,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另世人瞩目的成绩。
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、思想家孔子提出“有教无类”,即不分贵族与平民,不分华夏与狄夷都可以接受教育。他广收门徒,弟子三千,其中体现的思想就是按受教育的机会均等。国家是教育权的支配者,教育资源的分配人,国家的责任是建立满足需要的公共免费的学校机构,并采取全面的实施义务教育的措施;社会的责任是关心、关注、支持、监督义务教育;学校的责任是向适龄儿童提供良好的学环境,保护学生身心建康;父母有责任让其子女接受一定年限和程度的教育。目前世界上的多数国家均以法律形式保障权利,除一些发达国家效果好一些外,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从起点线上便开始受到极不相同的待遇,刚开始就有了差距,连机会都没有,也就谈不上平等。可见起点上的平等是最低的,也是最起码的要求。
综观古今中外,先人和有识之士早已在提倡教育平等,呼吁教育公平,时至 21 世纪我们仍在呼唤“无差别教育”,虽提法不一,但本质内涵相同,同时也不能不令人们心愤悲凉。
二、无差别教育从机制和制度上保障教育平等
实施无差别教育,实现平等教育是国家政府的责任。我国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市场经济价值观成一股大潮汹涌冲来,荡涤着一切,成为衡量一切工作价值取向和成败的标准,义务教育也在劫难逃。一是市场经济的价值观使一部分教育主管部门、学校、主管人员产生以教谋利的思想,导致了教育观念的混乱,引发了教育秩序的混乱,教育秩序的混乱又加剧了“差别教育”的蔓延。二是脱离国力、财力盲目办大教育。目前我国人均 GDP 与发达国家人均 GDP 相比差别很大。但一些政府官员盲目的把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国家办私立学校、民办学校的经验作为我们比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办教育的主要形式,中小学校民办,城市开发区搞园中园,教育来个校中校,使民办和私立化堂而皇之运作,美其名曰:教育体制改革。实际是政府转嫁责任给学校,学校再将负担转嫁给学生家长,表面上是民营,实际上费用由学生家长埋单。义务教育秩序乱了,差别化加大了,人民群众愤懑了。三是学校民营背离了平等教育的公平宗旨,学校成了小财政,管教人员变为收钱机,教育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。一些城市的幼儿园招生,动辄三五千,小学八千上万,中学二三万,更有甚者有的民营学校搞虚假招生广告,欺骗世人家长,高额收费,乱收费,高薪挖走公办学校优秀老师,损害了义务教育的质量,侵害国家的教育资源。此风不刹,“无差别教育”和教育平等的实现仍将是“路慢慢其修远兮”。
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是勿容置疑的。我们常提“科教兴国”、“科教兴市“……平等教育不兴,科教难兴,兴国兴市更困难。因而他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,平等教育绝不能以盈利为目的,以民营私有为手段,也不能通过市场规律自发调节,只能由国家政府担当此任。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以教育平等为目标,按照“无差别教育”观点提出的要求先期做到(一)在学校基础设施上无差别。在对城市中小学进行布局调整上实施差校改造认计划,做城市的中小学从校舍场地到教育设施基本做到标准化、规范化、均衡化;(二)学校资金投入无差别。在城市中小学基础设施无差别的前提下,教育事业费用和基建投入资金核拔的无差别,以保障学校的均衡发展;(三)学校师资力量无差别。强化对中、小学师资和校领导按比例进行随机调整,结合培训、考核,确保每所中、小学师资和校领导配备大体平衡。不仅如此,还应加强职业技术教育,使未升入普高的中等教育机会多样化,构建以学习社会化为背景的继续教育,终身教育,实行补偿教育;同时对农村女童和家庭困难人口等边远山区、牧区、穷困地区处境不利群体改善环境,发展教育。凡此种种,只能也只有由政府去实施才能得以保障。
三、注重教育立法,用法律去规范教育,实现依法治教
“无差别教育”是一种公平的法律思想,付诸实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、教育平等的本意。我国《宪法》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”。面对目前差别教育逐步加剧,要通过教育立法外治社会,内治自己(教育)、惩治教育违法犯罪。教育的发展和创新,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去保驾护航,需要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。凡是巧立名目办教育、乱收费、以营利为目的就应视为违法,都必须加以制止。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收费,规范民办私立学校的成立,并严格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,确保健康发展。
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目前满足不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。在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及法律监督和宣传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环节,有关促进教育平等的立法更为鲜见。不能向西文发达国家那样处处有法可依、依法治校,仍需要出台大量的单行法和地方法规加以补充完善。如教育投入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,业余教育、扫盲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平等教育等都亟待有法律给予规范管理。因而,加强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,形成完备的监督机制,显得非常必要。通过严格的监督,强化教育法规职能和执法力度,真正实现依法治教。只有如此,才能拔乱反正,正本清源,真正形成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体系,富有高效率的教育机制,实现教育平等、公平的理想状态。
四、提高学校管理、师资队伍水平,教学互动,使教育平等名符其实
在政府、学校、老师、学生这个教育体系的环链中,能否使“无差别教育”落脚实处,后二个因素十分关键。有人认为搞好教育平等是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事,与普通教师无关,这种说法是片面的。固然有很多工作是政府部门才能完成的,这只是哲学上所讲事物变化的客观因素,即外部条件。真正做到教育平等收到好效果,还要靠学校和教师来做,比如尊重学生、给学生公平充分的机会、因材施教、教学相长、教学互动,让学生充分发挥良好的学习水平等等。这些是主观因素,即内因。
一是教师要尊重学生的自主性、能动性和创造性。强调“学生是学习之主体,发展之主体,是未来社会的栋梁”的学生观,学生个体不是消极被动受外界的机械填压 , 而是主动灵活的主体,没有学生的自立意识,自主能力、自主行为、学生的主体作用就无法发挥。因而,学校教师的教育活动要始终以学生的发展为起点,学生的创新能力为归宿,真正做到“一切为了学生,为了学生的一切,为了一切的学生”。同时学生主体作用的形成,依赖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,离开了教师的正确引导,学生的学习、发展和创新就可能走弯路,甚至迷失方向。
二是要因材施教,面向全休、教学互动、不搞亲疏。平等对待学生是教育平等思想的本质内涵,不仅指师生人格的平等,也指教师平等对待全体学生,一视同仁而不是厚此薄彼,有亲有疏。若如此,即会产生无形的“有差别”。要求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,关注每一个学生,根据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和基础的不同,进行针对性的分层次分类个别指导的互动教育,使每个学生都获得一种自我认同感、归属感、胜任感和使命感,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品味到成功之喜悦,使学生踏着自信走向成功。
三是要加强教育的师资力量。教育的地区间差别,校际间差别,同校间重点与一般间的差别,很重要的原因是资师水平的差距。为此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引进、调配、培训、职称评定、待遇等方面制订倾斜政策,尽快解决薄弱地区学校的师资水平。在师资引进方面应优先满足薄弱地区的需求;在教师调配上应统筹兼顾,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,倡导模范校长、特级教师、学科尖子和优秀教师轮流到薄弱学校任教,通过名师示范、辅助和经验交流,带动薄弱学校师资水平的提高;还可以通过区域内重点与普通中学结对子,强校与弱校联谊等方式,选派具有带教能力的优秀教师到普通中学任教(一定期限),并以此作为重点学校教师晋升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;在师资培训上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拔出专项经费用于薄弱学校的师资培训,为他们创造外出学习、进修、充电提高的机会,确保学校师资的均衡,达到无差别。
五、重视教育平等理论研究,提高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平等意识
鉴于传统的习惯意识,社会的权力意识,经济意识及人们的等级意识和阶层观念已渗透到教育领域,某些管理人员、从教人员存在着对不同家族背景的学生施以差别对待。尽管有此种行为的是少数,但不应忽视,任其自由发展,无疑会造成教育过程中种种恶性循环。因此,我们应重视从教人员平等意识的培养,彻底摒弃等级观念,特权思想。教学生过程中注意对学生家族背景、智力水平、教育程度不同以及特殊群体的学生以平等对待,从而用平等教育理论去影响教师施教行为,使教师发自内心深处去平等看待每个学生,达到教育过程的平等,实现教育民主化。
陶行知说过:“教育为公;以达到天下为公;全民教育以实现全民政治。积极方面,我们要求教育机会均等。对人说,无论男、女、老、少、贫、富、阶级、信仰;以地方说,无论远近、城乡、都应有同等机会享受教育权利”。这是先哲对教育平等的最好阐述和注解。教育平等是我们国当前重要的教育政策,“无差别教育”的本质就是教育平等、教育的公平普及。它对于满足个人的自我实现,进而促进政治民主、经济繁荣、社会的安定,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要使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平等、良好的教育,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责无旁贷,社会应多施以关爱、学校教师学生要多加齐心合力,一个“校无差异,师无差异,学无差异,不分贵贱,不论贫富,教育平等”那样的春天一定会到来。